《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则,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曾经对夫妻财富分割问题作出处置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益。
一、离婚债权人权益如何完成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当连带清偿义务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离婚后债权人要怎样追讨债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则,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益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置。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白商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可以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则情形的除外。
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经过离婚的方式来逃债的时分,倡议你必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办法来停止躲避,更好的去维护本人的权益。
假如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算是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也能够向夫妻的任何一方主张归还债务。假如夫妻双方曾经在离婚时就该债务商定一方归还的,那么债权人就能够找指定的一方归还。
假如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无论夫妻能否离婚,都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归还债务即可。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归还债务的,首先要判别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解释规则: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曾经对夫妻财富分割问题作出处置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益。
该条规则阐明,夫妻双方对债务承当的协议不能对立债权人,债权人可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支付恳求权;同样,法院关于夫妻债务承当的判决也只能约束夫妻双方而不及于债权人。在本案中,债务人高某假如是想要经过离婚的方式来逃避债务,其目的就无法到达,法院因而支持了刘某的诉讼恳求。
需求留意的是,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请求归还的前提是该债务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或者债权人可以举证该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