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不成立的债权人、抵销权人、取回权人不应享有表决权。
点击量:61发布时间:2024-07-29 13:05:45
优先债权人的投票权是什么
破产企业清算时,在债权人会议上对有关事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无担保债权的债权人或者放弃优先受偿的有担保债权的债权人。分配方案受到限制时,债权人、抵销权、追偿权不得享有表决权。
相关法律知识
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职权包括:
(一)核实债权;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管理人,并对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进行审查;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举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债务人的经营继续或者停止;
(六)通过重整方案;
(七)达成和解协议;
(八)对债务人的财产制定管理方案;
(九)提出变更破产财产价值的方案;
(十)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有权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并作出决议。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债权人的表决权不存在优先问题,甚至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也不存在表决权。这也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和平衡因企业破产而受损的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