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执行死亡财产可以清偿债务
1、被执行人死亡时,其个人财产可以清偿债务。被执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以其名义执行遗产,清偿债务。
2.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应当按照收到的遗产的实际价值限额,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税款、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再自愿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
第二,债务人死后能否向其家人追讨债务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债务人的近亲属是否承担了生前死亡的债务清偿义务,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 首先,要区分死者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债务人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与家庭的共同生活无关。共同债务是指债务人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包括履行赡养义务和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共同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应由债务人本人偿还,或者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以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夫妻共同所欠的债务,由夫妻双方清偿。家庭债务由家庭成员共同清偿。
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否则该债务可视为配偶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种。所谓连带债务,是指每个承担连带债务的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3. 其次,要区分死者的近亲属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税款和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付的税款和债务的义务。因此,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是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前提:继承人不继承遗产的,没有义务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发生的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清偿在继承人生前发生的债务,但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承担清偿责任。